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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关于印发(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)的通知》的通知

2018-12-13

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关于印发(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)的通知》的通知
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关于印发(代理记账行业协会 管理办法)的通知》的通知

各市州 财政局 、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、各 县(市)财政局 :

现将 财政部关于印发《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财会[2018]32号 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附: 财政部关于印发《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吉林省财政厅

2018年12月13日

关于印发《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财会〔2018〕32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

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,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行为,根据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及国家有关规定,我部制定了《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

财 政 部

2018年11月13日

附件下载:

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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