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关于印发(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)的通知》的通知
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关于印发(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)的通知》的通知
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关于印发(代理记账行业协会 管理办法)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市州 财政局 、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、各 县(市)财政局 :
现将 财政部关于印发《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财会[2018]32号 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: 财政部关于印发《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吉林省财政厅
2018年12月13日
关于印发《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财会〔2018〕32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
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,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行为,根据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及国家有关规定,我部制定了《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
财 政 部
2018年11月13日
附件下载:
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.docx